文旅部拟出新规建立在线旅游行业信用档案

    中宏网10月9日电(记者周慧静)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文旅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在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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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势头迅猛,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伴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在线旅游也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旅游行业冉冉升起的全新领域。

  《通知》表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旅游经营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仅提供交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许可、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实际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线下核验,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并定期核验和对外公示。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为没有相关资质或未进行真实身份认证的旅游辅助服务者提供交易机会。平台经营者应当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进行资质审核,建立健全旅游者评价体系。平台经营者可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对上述审核进行备案并作出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建立在线旅游行业信用档案,将在线旅游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抽查检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一并列入信用记录,向其他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除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信用信息外,还将通过官方网站、在线旅游经营者首页显著位置等方式公示信用信息。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引导理性消费。

 

编辑:周慧静

审核:贾芳

来源:中宏网

 

2019年10月14日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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