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入会须知

    一、会员入会的条件:

    (一)自愿加入协会;

    (二)拥护本协会章程;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由协会颁发牌匾。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

    1.副会长: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20000元/年;

    3.理事单位:10000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5000元/年。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六、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七、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八、缴费方式

    会费汇款凭证请传真至020-83546335会员部,以便及时开具发票。

    收款单位: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账户:714657745338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4楼(邮编:510034)

    联系人:彭小姐、陈小姐

    电  话:020-83546335 83540087 22927380

    传  真:020-83546335

    邮  箱:gdmsia@126.com

    十、本会服务内容

  (一)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1、优惠享受本会服务支撑体系里的服务。

  2、免费享受信息服务,含最新的政策文件信息,交流的内容信息等。

  3、免费参加联合会举办的各种培训论坛。

  4、免费参加联合会举办的联谊活动。

  5、免费享受联合会的会员通讯等资料。

  6、获得联合会提供的投资伙伴、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等服务。参加会员联谊活动。

  7、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评选表彰活动。

  8、享受联合会提供的法律专线咨询、法律援助和权益保障服务。

  9、参加联合会组织的企业创意服务辅导、企业成长工程、企业融资上市、职业经理人职业水平资格认证、质量管理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培训活动。

  10、获得联合会授予的单位会员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二)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惠享受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业界名流座谈会针对企业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前沿理论,邀请著名跨国或本土研究专家和实战专家共同探讨;分享成功经验,寻找行业、企业发展问题的解决方案;

  2、学习考察。针对行业、企业关注的示范热点地区调研考察;

  3、信息化服务提供最新的政策文件信息;

  4、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联谊活动和学术论坛活动。

  5、获得联合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三)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优先享受会员、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常务理事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活动。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如在本会举办的论坛上作主题发言,在专题培训班上演讲。

   2、提供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享受本会提供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信息服务,并通过联合会渠道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企业呼声。

  3、参加联合会组织的产学研、技术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品和品牌推广和招商引资等交流活动。

  4、在《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每年给予介绍1次1/3P内容。

  5、优先协办本会举办的联谊活动和学术论坛活动。

  6、获得联合会授予的常务理事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四)副会长单位享受的服务内容:

  除免费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内容外,副会长单位还享有以下服务内容:

  1、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研究与决定。

  2、代表本会参与社会活动,并主席台就座,担任主持人或主讲人;获得展示单位与个人形象的机会。

  3、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

  4、获得联合会授予的副会长单位资格证书,并享有“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5、定期邀请联合会领导、专家前往企业交流访问、指导工作。

  6、根据政府要求优先推荐企业先进典型并组织表彰活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7、在《广东现代服务》杂志上每年给予介绍2次1/2P内容。

  8、优先参与本会研究课题,共同推导和宣传企业。

2010年7月30日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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