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于11月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昨日,省国税局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热点问题召开网络在线访谈。南方都市报记者获悉,广东将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目前已经确定,广东的试点方案将与首个试点城市上海保持一致,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测算,有别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上海,产业结构相对更为健全、服务业发达,与其他参与试点的8个省市一起经济总量占据全国达一半以上的广东及其他省市的试点如果全面摊开,全国税收将净减收超过1000亿元,并可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5个百分点。但省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广东以整体区域加入试点,其复杂程度远超上海;且由于将导致部分企业税负加重,因此未来也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

  粤增值税将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要求,广东要从11月1日开始,完成新旧税制转换,这也意味着广东的营改增试点将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对于此次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广东省与首个试点区域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

  营改增,广东试点范围包括哪些行业?昨日,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表示,目前国家已经确定广东将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6”进行试点:“1个大行业”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6个小行业”指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业。

  广东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起征点和现行增值税起征点一样。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增值税税率如何设置,也是省内纳税人关心的话题。对此陈学著介绍,广东将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营改增”的纳税人如何界定

  “营改增”的纳税人如何界定?陈学著表示,“营改增”后纳税人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即: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凭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记者获悉,目前增值税、营业税分别为广东省内国、地税的第一大税种,此次营改增试点,不少省市原本积极寻求试点,但由于此前方案并未明确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如何分配,由此导致不少省市纷纷打了“退堂鼓”。出于保障地方财权需要,记者昨日从陈学著处获悉,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此次试点期间仍将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广东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广东,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广东分别承担。而这也最终成为此次营改增能够在上海之外的包括广东在内的八个省市顺利继续推开试点的重要原因。

  陈学著介绍,为保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非试点地区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试点将导致部分企业税负加重

  广东推广营改增,然而作为省内具体推行的负责人之一,陈学著表示,营改增系“十二五”期间国家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对于广东这个第三产业发达的经济大省而言,如果把握好“营改增”试点的时机,将能进一步推进广东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这也符合广东现代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目标。

  “但是广东以整体区域加入试点,其复杂程度远超上海,试点覆盖的地区更为广阔,涉及省、市、县、区等不同地方财政、地税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陈学著认为,由于试点将导致部分企业税收负担加重,这也使得营改增在广东的摊开试点更具有挑战性。

  焦点

  交通运输业税负或加重

  学者称从长期看企业不亏

  南都记者了解到,与上海主打服务业不同的是,广东省内经济结构更加复杂。而从目前上海试点反馈回来的情况看,在上海市13.5万户试点企业中,89.1%的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其中也有10.9%的企业税负反而上升,这其中交通运输业反应最为强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贾康对此表示,由于交通运输业可作为增值税抵扣项目的固定资产更新常常需要一定时间,这就使得许多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纷纷喊苦,“比如,一个船队前两年刚刚买了新船,完成了最主要的固定资产的更新。由于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不用再买新船,所以就迟迟得不到抵扣,账面上的税负跟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

  对此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教授沈肇章表示,类似交通运输业这种存在固定资产更新需要一定周期的行业,税负在个别年份确实可能上升,“但是营改增的设计周期是按照三至五年测算的,从这种周期来讲,交通运输业从长期来讲,税负并不一定会上升。”

  针对目前上海及北京拟建立政府基金,对因为营改增后出现亏损的企业进行扶持的问题,沈肇章表示,政府对企业在税改后予以适当的帮扶是应该的,“但是上海在出台这个政策后,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很多喊因为营改增税负加重的企业,最后都不敢去申请这个基金补助?为什么?因为你申请补助就需要进行财政核实,很多企业就怕,害怕被审查出诸如偷漏税等各种问题。所以即使政策放在那里,企业是否就敢去争取呢?不一定。”

  对于广东是否也将仿照上海设立扶持基金,以帮助由于“营改增”后导致税负加重的企业问题,记者昨日获悉,由于目前的情况参考是借鉴上海的情况,而广东的“营改增”试点要等到11月份才开始,因此届时企业具体反馈如何仍不得而知,是否设立政府扶持资金也暂时无法确定。

  “营改增”亮点

  暂时维持广东税利:

  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广东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广东,税款分别入库;

  原营业税优惠可延续:

  为保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

  征收要点

  起征点不变:

  广东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起征点和现行增值税起征点一样。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税率由两档变四档:

  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凭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知缴款书,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9年8月22日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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