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周四公布了旨在对信用评级机构加强监管的新方案。
该方案提出了多项要求,而评级机构只有在达到这些要求后才能在欧盟(European Union)地区开业。这些要求包括处理利益冲突的有效方式、修改评级的方式以及如何增加评级工作的透明度。
欧盟委员会称,评级机构必须为此次市场动荡承担较大的责任。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委员迈克里维(Charlie McCreevy)表示,此次发生的危机说明自我监管并不起作用。
该方案将从目前至9月5日期间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