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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诚信建设倡议书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源泉。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企业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弘扬诚信优良品德,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等10家2011年度“广东省信用标杆企业;广东泉友阁金币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等90家2011年度“广东省优秀信用企业”;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广东开源软件产业促进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等30多家兄弟行业协会共同向全省企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价值观,加强企业领导人及全体员工信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自觉坚持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商品和服务。把诚信建设列入企业发展战略,确立企业诚信建设目标,按照信用管理的要求,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的防控能力。产品质量、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法规。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准确、真实记载和反映自身的财务活动,依法按章纳税。
四、信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信守合同,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非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遵守商业道德。
五、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做任何虚假或容易引人误解的广告,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认真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
六、规范签约、履约行为,减少交易纠纷。依法订立、变更及终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建立和完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和裁决。
七、遵循市场活动的公开性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安全、社会、银行、新闻媒体等相关方面和消费者的监督。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检查和监督。
八、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而且要重视社会效益。强化企业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热心公益事业,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